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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财政局借力监督评价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

政府采购信息网 曲琳琳 谭小菲 2022-11-17 10:18:33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海阳市财政局借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

一、严格代理机构执业规范。根据转发的《烟台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实施方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签订委托协议、制作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采购活动等方面做出了90项的扣分规定,依据违规轻重程度,分别扣0.5 分、1 分、2 分、3 分和12 分,对重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次数累计扣分。记分考核的记分周期为每半年(6个月)一次,每半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原则上分1月—6月、7月—12月两个记分周期。一个记分周期满后,扣分分值累加数减去加分分值,所得分值不足12 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财政监管部门在记分时,要向被记分代理机构发送《提示(记分)通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扣分事实无异议后,市级财政局每月汇总提示各代理机构扣分情况并官网公示,实行全市联动,共享考核结果。代理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出现应整改情形的,整改期限为3个月(记分周期后的3个月);连续在两个记分周期内出现应整改情形的,整改期限为6个月(记分周期后的6个月);连续在三个记分周期内出现应整改情形的,整改期限为12个月(记分周期后的12 个月);连续在四个及以上记分周期内出现应整改情形的,建议采购人停止委托政府采购代理业务。通过此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

二、强化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根据转发的《烟台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星级评价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定期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业务信息、失信与处理处罚等情况进行系统评价。采购代理机构星级评价具体计分标准执行采购代理机构星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分值设置评价星级,由高到低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评价指数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五星;评价指数80(含80分)—90 分的为四星;评价指数70(含70分)—80分的为三星;评价指数60(含60分)—70分的为二星;60分以下的为一星。采购代理机构星级评价结果可作为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参考依据,采购人可结合具体项目特点、采购代理机构专业领域、星级评价结果,鼓励选用达到三星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星级评价结果为两星级及以下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通过一系列举措的实施,海阳市政府采购工作优质高效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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